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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水利局对市政协五届第3次会议第165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05-31 16:2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黄忠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绿色小水电建设的建议》(第16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市水电站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建成水电站547座、装机1237.601万千瓦,装机规模居全省第三位。按装机划分,瀑布沟、大岗山、龙头石、深溪沟等5万千瓦及以上电站31座、装机1083.18万千瓦;5万千瓦以下516座、装机154.421万千瓦。按并网关系划分,并入省网统调统分(省网统一调度、统一平衡电力电量)电站58座、装机1089.318万千瓦,占全市建成水电装机的88%;并入邛崃、大邑等市外网电站14座、装机10.706万千瓦,占全市建成水电装机的0.87%;并入雅安电网电站479座、装机137.577万千瓦(其中并入国网雅电集团430座、装机127.3715万千瓦;并入龙江公司27座、装机6.521万千瓦;并入城利水电公司3座、装机2.72万千瓦;小水电自供区19座、装机0.9645万千瓦),占全市建成水电装机的12.52%。按产权关系划分,国有产权电站108座,装机1053.144万千瓦;私营、集体产权电站439座,装机184.457万千瓦。

(二)绿色小水电创建情况

1.建设程序及相关标准。绿色小水电站由电站自行在农村水利水电管理信息系统“绿色小水电模块”进行线上申报,主要流程为:电站申报、省级初验、部级审核。绿色小水电的创建实行负面清单一票否决,负面清单包含申报资料、是否发生突然环境事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8类,不涉及负面情况的电站进行内业审核和外业审核。审核主要依据《绿色小水电评价规程》,从生态环境、社会、管理和经济4个评价类别、14个评价要素以及21个评价指标进行内业考核赋分考核。

2.雅安市绿色小水电创建情况。自开展绿色小水电创建工作以来,我市积极宣传鼓励满足条件的电站积极开展创建工作。2020年15座电站进行申报,无电站创建成功;2021年2座电站申报,宝兴县陇东电站创建成功;2022年无电站创建;2023年3座电站申报,名山区横山庙电站和赵沟电站创建成功。

当前随着创建标准的提高,经初步摸底,全市满足条件的仅有名山区百丈水库电站。

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生态流量监管

全市正常运行的515座(其中含小水电485座)需下泄生态流量电站全部按照“专家审查、部门联合认定”落实下泄工程、监测、监控和管理措施,下泄流量视频监控率100%,流量监测率100%,正常运行电站实现全在线监管。按照《四川省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管和考核工作制度(试行)》考核标准,每月全市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考核等级均为优秀。经过多年的长效整改和常态化监管,我市基本消灭了脱水河段,河道减水的趋势得到有效扭转,清流回归青衣江、大渡河的干支流,河流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水生生物数量逐渐增加,河流的生机与活力得到了初步恢复,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作用日益凸显。

(二)安全监管

1.高位推动压紧压实责任。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全省加强水电站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部署,充分认识迎峰度夏、防汛抗旱期间电力安全生产运行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召开党组会、局务会,专题对水电站及电力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要求深刻汲取电力领域安全生产事故以及近期一些行业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履职尽责,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面提升全市水电站及电力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2.综合施策全力消除隐患。充分发挥全市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统筹作用,完善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市、县(区)、乡(镇)、企业四级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责任人、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四方责任”,与签订水电站安全生产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市、县(区)两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业机构或邀请水工、地质、电气等相关领域专家对辖区内电力企业现场把脉问诊,针对问题隐患对症下药,督促整改落实。

3.扎实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随机抽查方式督导,市级有关部门强化联系督导,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班子成员带队深入联系县(区)开展水电站汛期安全隐患督导检查,各县(区)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检查,针对问题隐患对症下药,提出整改措施,并按要求全部整改完成并销号。

4.做好超期服役机组整改。根据《关于加强“小、散、远”发电站和超期服役机组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电力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督导要求,各县(区)全面排查梳理超期服役机组并建立工作台账,共梳理42座电站涉及超期服役机组、装机4.673万千瓦。在充分征求有关县(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雅安市电站超期服役机组整改工作方案》,以县(区)作为监管主体,督促有关电站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质的专业机构,对超期服役机组开展安全评估,按照评估结论及整改情况,结合国家产业、节能环保等政策,一站一策研究确定是否延续运行或者关停。目前,全市42座超期服役机组的水电站中,有37座电站评定结论均为:“安全等级综合评定B类”,剩余5座涉及超期服役电站已拆除或停产。

(三)积极发展抽水蓄能项目

目前,全市纳入国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抽水蓄能电站1座,为芦山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150万千瓦。2023年,我市通过项目法人优选确定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为芦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法人;省能源局已将芦山抽水蓄能项目作为“‘十四五’核准建设、2030年前投产”纳入《四川省抽水蓄能发展需求研究论证报告》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待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批复。该项目现已完成可研阶段勘探平硐及可研阶段三大专题报告审查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指导水电站修编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设备设施巡查维护,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市水电站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极探索水电站无人值守模式,在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前提下提高水电站生产运行效率。

(二)积极引导电站开展绿色小水电改造和创建工作。加强绿色小水电创建宣传工作,鼓励有基础条件的电站完善竣工验收手续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同时积极呼吁省级层面制定绿色小水电优惠政策,提高电站创建积极性。

(三)继续争取国家和省上支持,争取条件成熟时将更多抽水蓄能项目纳入国家规划并启动建设。

雅安市水利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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