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写信 返回
彭映梅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彭映梅,女,汉族,生于1979年1月,中共党员,现任四川省雅安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我要写信
信件编号 20212098 信件状态 已办结 写信时间 2021-06-28
信件标题
关于个人“独生子女政策享受”以及“婚后探父母假”相关政策
信件内容

市府领导您好:

      我现就个人“独生子女政策享受”以及“婚后探父母假”相关政策

     一、独生子女政策享受

     1、基本情况

     妻子离婚并育有一女,与我(我初婚无子女)在2008年结婚,于2016年7月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申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我与妻子婚后至今未生育小孩。

     2述求

     (1)、本人上述情况是否符合享受独生子女相关政策?(2)、单位是否可补发独生子女费,如可补发,补发时限如何计算?(3)、我退休能否享受独生子女补贴?望相关部门给予政策解答以及相关政策文号。

     二、婚后探父母假

     1、基本情况

     父亲去世。母亲籍贯地与出生地均在重庆,母亲2017年在荥经县某学校退休后,户口于2019年从荥经县迁回重庆市九龙坡区,至今长期生活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户籍所在地。

     2、咨询述求

     本人上述情况是否符合享受单位职工婚后探父母假?望相关部门给予政策解答以及相关政策文号。



办理情况
  • “诛故贳误”朋友:
           您好!您写给“市长信箱”题为“关于个人“独生子女政策享受”以及“婚后探父母假”相关政策咨询”的信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1987年7月2日四川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凡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一)根据当地或者单位的经济条件,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总和为5元至10元,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子女18周岁止。奖励金由父母所在单位各负担50%。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开支;一方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另一方为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员或者农村人口的,由在职一方所在单位全额发给。
           独生子女补贴相关政策:《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调整部分工作人员原退休费加发政策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71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2015年底前只生育一个子女并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工作人员可在退休时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
           根据《国务院关于公布<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81〕36号)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川劳人险〔1983〕49号对是否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解释是:一般说来,凡是职工能够利用公休假日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点,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就算是能够利用公休假日团聚。
           您能否休探亲假,请您按照文件规定主动与单位进行沟通,统筹安排。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咨询,请与我局工资福利科联系,电话:0835-2223193。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07月01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7-01 15:49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