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你好:
我是本地一名在职医务人员,前段时间通过电话咨询卫健委关于2022年继教学分政策,但前后两次给出的答复不一致。有人说按照2021年新下发的继教管理文件执行,有人说和去年疫情期间政策一样。打听了几家医院,不同医院对继教学分要求还不一致。雅安市人民医院要求远程继教学分不能超过10分,需要区分一类二类,但其他医院确没有这个要求。我想知道:本年度继教学分分不分远程和面授,分不分一类和二类,是不是只要总分达到自己职称要求就可以。如果市上有相关文件,医院是不是必须要遵照执行,不能自行加码,希望通过本渠道,由卫健委给出官方答复。
注:卫健委同志回复时不用电话回复,请将回复信息留于此就好,万分感谢!!!